 |
|
|
|
 |
|
|
 |
|



 | |
 |
| |
黑龙江雪乡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,是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,地处美丽的镜泊湖畔牡丹江市的一所综合性律师事务所,由主任高天姿带领富有高学历,且执业数年,又具有共同理想的专业律师合伙创立。既有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,又有专业精深的青年律师,还有跨学科领域且造诣颇深的高级律师。 本所律师既有牡丹江市人大代表,也有区政协委员,还有两名牡丹江市仲裁委仲裁员。专业素质和政治素养颇高,有极强制社会责任感和很高的职业操守。担任社会各界企业、事业、牡丹江市政府、市人大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,从事经济、民商法律事务代理、刑事案件的代理与辩护,参与企业改制、破产等非诉讼的业务。雪乡律师事务所的战略目标是“做学习型组织、创合作型团队、走专业化道路、办精品律师所”。目前,本所的律师已经有了较明确的分工,精于劳动合同、公司法律、金融保险、房地产领域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刑事辩护、非诉讼等领域的律师正在自己所擅长的业务范围内精心研究,打造精品案件。 本所律师有牡丹江市依法治市办讲师团的讲师多名。过去,在为机关、部队、学校、企业、工商联及妇联等社会团体培训数十场次,培训人员达五千余人次。为普法宣传做出了贡献,也为企业界提供了最新的法律资讯。 雪乡律师所的律师不仅兢兢业业于法律服务的领域,还特别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,继过去向患有白血病、肿瘤的小学生及困难女童进行捐助外,在“五.一二”大地震中,高天姿主任在事发第二天就代表全所将伍仟元(¥5,000)元捐款交到牡丹江市司法局,其率先发起向灾区捐款的行为,受到市司法局的通报表扬。另外,在林口县第四中学三十年校庆来临之际,雪乡律师所又向高天姿主任的母校捐赠了价值贰万肆仟捌佰元(¥24,800元)的图书,对这所培养人才的摇篮尽献一点绵薄之力。
雪乡律师事务所的信念: 雪乡律师事务所的理念—“敬业、勤勉、形象、良知”。 雪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—“以信誉求生存,以学习求发展”。 雪乡律师事务所的理想—“公平、民主、规范、完善” 雪乡律师事务所的使命—“用法律关怀每一个人;匡扶正义,从我做起”。 雪乡律师事务所的财富—“雪乡所拥有勤勉、严谨、专业的律师队伍,这是我们的巨大财富,也是我们敢于迎接一切挑战、取得成功的信心所在”。 雪乡所的立身之本—“做学习型组织、创合作型团队、走专业化道路、办精品律师所”。
| |
|
|
| |